据统计,今年在三季报披露拟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达到13家,这也是自2018年以来连续五年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在三季报披露分红方案。从年度分红、年中分红,到三季度分红步入常态化,凸显出上市公司股东回报迎来新格局。
不过,也要防止上市公司分红陷入误区。误区一,分光家底。某些上市公司在实施年度分红时,将以前年度的滚存利润全部分光,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特别是对于那些资金不充裕的上市公司而言更是如此。
误区二,寅吃卯粮。某些上市公司的年度分红金额超过年度实现的净利润金额,长此以往,以前的滚存利润同样会逐渐分光。
误区三,象征性分红。某些上市公司的分红,只是做做样子,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比如10派0.5元或10派0.1元,表现上看,上市公司实施了分红,也回报了股东,但现金分红还需要扣除红利税,投资者每股分红1分钱都不到。如此分红,其实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误区四,连续多年不分红甚至是从来不分红。
笔者认为,出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需要,建议其每年分红金额不超过净利润的30%。随着上市公司回报意识的提升,分红更加积极,必然会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并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责任编辑:李静 )
声明
一、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本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二、凡来源非“华网”的所有作品均为转载稿件,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三、如本网所刊载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版权人于30日内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3857828 。
四、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会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请读者见谅。
五、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2022-11-02
2022-11-02
2022-11-02
2022-11-02
2022-10-19
最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