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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个人养老金市场 哪些机构拿到开办”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2-11-22 10:35:14 来源:华网-城市金融报 作者:李海颜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机构名单出炉。距离征求意见稿发布仅两周,11月18日,《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靴子落地,与《暂行办法》一同公布的还有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共有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家理财公司拿到“许可证”,成为首批可以开办相关业务的先行者。

  首批开办机构名单出炉

  11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暂行办法》并公布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共有23家银行、11家理财公司入选。

  具体来看,入选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6家大型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

  入围的理财公司则是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包括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贝莱德建信理财、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信银理财。

  对于机构入选要求,银保监会在《暂行办法》中提到,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元、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目前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机构仍在加紧备战个人养老金业务,银保监会表示,理财公司应当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方案,对拟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理财产品开展可行性评估,并将业务方案报送银保监会。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业务筹备工作,确保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系统对接等满足个人养老金业务需求。

  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机构网点较多,客户群体庞大,有助于充分发挥相关机构的特点和优势,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平稳起步、健康发展。下一步,应稳步扩大开办的机构范围,赋予更多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格,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

  个人养老金产品稳步推进

  对于此次《暂行办法》的发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速度较快。11月4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此次《暂行办法》的正式印发距离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仅14天。董希淼认为,从公开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印发,《暂行办法》仅用了近半个月就正式公布实施,体现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决心。

  首批入围的机构可开办哪些个人养老金业务?《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开展的个人养老金业务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以及代销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

  资深金融政策监管专家周毅钦认为,《暂行办法》之所以落地较快与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有一定关联,因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购买的产品包括特定养老储蓄。

  据了解,11月20日,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正式发售。如工商银行已在广州、青岛、合肥、西安、成都等五个城市发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

  《暂行办法》还规定,参加人仅可购买其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在周毅钦看来,这也意味着未来个人养老储蓄产品会在四大行的基础上逐批允许其他国股大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储蓄产品内涵由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扩展至“储蓄存款”。

  对于入围的理财公司,《暂行办法》明确,可提供包括养老理财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成熟、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其他理财产品等。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在理财产品费率优惠上有些许修改,由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管理费和托管费设置优惠的费率标准,豁免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更改为可以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销售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基本变化不大。”周毅钦表示,目前只有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可以发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头部理财公司的优势将更加明显,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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